国内外各种研究和实践表明,养老院对老人的护理要实施分级制度才能在日后的工作中做得更好。海外的养老机构较我国实行得更早,因此也发展得较为成熟,体系也必将完整。我国虽然起步晚,但是发展速度很快,目前也取得了一些成果。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我国养老机构分级护理的现状,以及分级的具体标准。一起来了解一下吧!
一、我国养老机构分级护理的现状
1、我国内地关于养老机构分级护理的研究相对滞后,于2001年颁布《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》,规定依据老年人的需求情况和自理现状将老年人划分为自理(提供一般照护)、介助(提供半照护)、介护(提供全照护)3个等级,并规定每个级别相对应的护理内容,主要包括清扫房间、整理床单、整理衣物、整理仪表、口腔护理、二便护理等生活护理。
2、北京市、上海市及大连市等也均先后制定并发布了地方评估标准。北京市根据自理能力将老年人护理分为5级。上海市发布《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》《老年护理院分级护理要求》,规定从生活自理能力、认知能力、情绪行为、视觉、社会生活环境、重大疾病6个方面对老年人进行评估,并将其分成正常、轻度、中度、重度4个护理等级。
3、大连市制定了《大连市社会福利机构护理对象分级与分级护理规范》,规范中将老年人的护理分为三级护理、二级护理、一级护理及专科护理4个级别,列出了各级别护理老年人的条件和标准。但上述体系存在评估项目不全面、分级依据单一、各级照护内容模糊等问题。
4、在此背景下,我国开展了众多老年人分级护理的研究项目,大多是基于能力和需求两方面进行评估。在民政部颁布的《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》基础上结合18项护理问题等,将护理等级划分为三级照护、二级照护、一级照护及专门照护。
5、官方通过文献分析、半结构式访谈及德尔菲专家咨询等研究方法,确定了养老机构护理分级的标准指标,测评老年人的生活能力、认知能力、精神行为状况及躯体健康状况。由此可见,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关注对老年人的综合评估,不断完善评估项目,从而使分级依据更全面,照护内容更精准,但也有部分研究缺乏科学理论的指导。
二、养老院老人护理分级的具体标准
1、自理养员:神智清,精神状态良好,思维正常,行动自如,日常生活自理。
2、一级护理:自理能力差,年老体弱,日常生活需照顾。
3、二级护理:衣食起居有困难,视觉障碍,体弱多病,90岁以上的老人。
4、三级护理:疾病后遗症,肢体功能活动受限,语言不清,智力低下,大小便需帮助完成。
5、四级护理:卧床,大小便失禁,疾病治疗中需照顾。
6、五级护理:鼻饲、吸痰、需要定时翻身。
7、特级护理:昏迷危重、临终护理等。
好了,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我国养老机构分级护理的现状,以及分级的具体标准的新闻报道。